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 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向支付乙方报酬 元。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甲方办理注册过程中需要的材料。甲方收到乙方证书时,应支付乙方证件押金 元整。如不能成功注册,属甲方责任的证件押金不予退还;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证件押金,甲方在收到退还押金的同时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注册成功后,证件押金自动转为应给乙方的报酬一部分,执业印章由乙方保管,除一级建造师证书外的原件注册完毕3日内归还乙方保管。
三、自成功注册之日(以建设部网站公示为准)2日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剩余报酬 元。个人所得税由甲方缴纳
四、聘用期间,乙方应配合进行每年的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以保证注册证书的正常使用及满足乙方今后转注册的条件。乙方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鉴于国家法律规定建造师必须要有业绩,为对乙方负责,乙方同意由甲方无偿安排合适的工程为作为乙方的工程业绩(安排前,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有权核实工程的安全状况及质量状况,工程中的所有法律责任有甲方承担); 否则由此导致的建造师因无工程业绩不能延续注册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聘用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唯一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所有差旅费由甲方支付,食宿由甲方提供,并给予每天一百元的补助。
4、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况有保密的义务;
六、聘用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承担重新办证的全部费用,并赔付乙方10000元;资格证、注册证因甲方过错被吊销的,甲方赔付乙方50000元;
2、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准额支付费用;
3、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变更注册到其他单位,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4、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就位、年检及主管部门检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证件作工程投标等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出现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七、履约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暂用(不得进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且在约定期限内归还。若证书正在使用,则需等甲方使用完毕后方能暂时领用。
八、解聘、续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甲方不得要求返回已经支付的证书使用费。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协议履行完毕后,如不再续约,甲方应3日内归还乙方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并按要求为乙方办理解聘证明以及办理建造师注册变更等相关手续。
九、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20000元并赔偿造成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随时中止本协议并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自动失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